雷山县开展“亮剑行动”查获野生动物39公斤
为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有效预防乱捕滥猎和擅自收购销售野生动物行为,近日,雷山县人民政府组织雷公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森林公安以“环境建设年”为契机,开展“亮剑行动”,查获野生动物死体39公斤。
野生动物保护的“亮剑行动”,出动执法车辆37台次,执法人员93人次,对全县9个乡镇的农(集)贸市场、养殖场、超市以及餐饮行业,特别是旅游景点景区的“农家乐”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餐饮户的菜单、厨房、橱柜,对野生动物的来源进行核查。对养殖户重点检查有无证照,对经营户、餐饮业的经营活动,查看是否有超越范围和违法经营行为。查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环颈雉(野山鸡)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野山羊11公斤、国家三级保护动物竹鼠2只,还查获了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林蛙9公斤、野猪肉4公斤;收缴斑鸠、白鸽、白鹭等鸟类14公斤。立案查处5件,对查获的野生动物已全部作无害化焚烧深埋处理。
从7月份以来,张贴保护野生动物及候鸟通告200份,法制宣传及讲座10场,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并展出了我国中亚热带极为珍贵的黑熊、猕猴、林麝、大鲵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标本23种,咨询及听讲群众达5000人。宣讲野生动物的科学知识、食用野生动物的潜在危害,倡导消费者健康消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鼓励广大群众在发现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线索时积极向执法部门举报,预防乱捕滥猎、擅自收购、销售和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发生。(张希才 杨华 杨正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