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荣获2005——2008年度先进集体称号
本港讯 (吴亚栏)5月18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麻江县荣获“2005-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这是该县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的工作思路,努力构建社会平安、政治平安、经济平安、思想平安、人居平安“五大平安”工程,实现了综治工作三年三大步,从合格县到红旗县,再到模范县的跨越。
2005年以来,麻江县坚持将综治创安工作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和重大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同时,坚持打防结合,牢牢驾驭治安局势,针对城乡各个时期社会治安状况的特点,适时组织开展侦破命案、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禁毒等系列专项斗争,以创建“平安村(居)”、“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楼院”等为载体,让综治平安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户、进家庭。率先在全省创造性提出建立接边联防机制这一构想并付诸实践,有效控制了县际、乡际、城乡结合部的社会治安局面。
三年来,该县刑事发案率连年保持基本平稳,年发案总数均不超过260件,公众对平安建设知晓率达95%、参与率达95.4%、认同率达到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