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政府集中采购 节约资金788万元
据黔东南日报消息 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发生,麻江县严格政府集中采购,有效地发挥了政府资金最大效益。
一是编制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范采购范围。规定凡是采购目录范围内办公用品,或者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采购活动,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二是严格采购程序。凡是需要政府集中采购的单位,必须写出采购申请报县采购办审批备案,由检查、审计、采购办、检察等职能部门监督进行采购。
三是规范采购时间。规定每月5、15、25日为政府集中采购日,无特殊的采购活动一律按照要求在采购日进行,其他时间不安排采购活动,消除了采购活动的随意性。
据统计,自2007年以来,全县采购预算金额9145.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357.8万元,节约资金788.1万元。
(贺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