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引资奖惩并重
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为抢抓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规划重要机遇,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招商引资作用,麻江县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明确了招商任务,并对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进行规定,确保“十二五”期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
奖惩措施:一是在县财政设立的“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中安排“奖励专项资金”,用于领导干部带头招商奖励。二是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县级、乡镇和部门考核对象进行奖励。奖励以固定资产实际到位情况确定奖励额度,以300万元及以上为奖励起点,实际到位300-500万元奖励1‰、500-1000万元奖励1.5‰、1000-2000万元奖励2‰、2000-5000万元奖励2.5‰、5000-10000万元奖励3‰、10000万元以上奖励3.5‰,以后每增加5000万元多奖励1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三是对考核完成好、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并提高政治待遇予以重用;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连续2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诫勉谈话,连续3年未完成任务的适时调整工作岗位。四是考核对象要对项目完成情况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以弄虚作假完成目标任务和获取表彰奖励的,除收回所获表彰奖励外,还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