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启动21个民族旅游村寨消防工程
民族时讯 黔东南州于3月14日正式启动州内
黔东南州认真贯彻2007年8月20日省长办公会144次会议研究通过的决定,拟利用5年时间,对全州150个50户以上无间距、连片木质结构房屋的自然村寨进行全面的消防建设和改造,并确定了省财政从2007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1200万元,5年共安排6000余万元专项用于黔东南州农村消防建设试点工程。
据悉,黔东南州对列入20个试点建设的村寨按核心区实际户数,由州级财政平均按每户30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补助和农户自筹解决;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农户户内电改、厨改、火坑改造和户内消防水池(水缸)设施配置;资金补助办法由州财政按每户1500元先下拨建设启动资金,待村寨建设工程完成并经州验收合格后再拨付余下的1500元,验收不合格的由州财政直接从县级资金中扣还。
为保证此项工程得以顺利实施,黔东南州建设局、州水利局、州旅游局、州交通局、州民委、州文化局、州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