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福利院获"全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据黔东南政府网消息 贵州省民政厅以黔民发(2010)43号文件决定,黔东南州社会福利院被命名为“贵州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
黔东南州社会福利院根据民政部、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行风创建活动。在创建活动中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办事程序。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努力改善基础设施,创建优美环境,为民政服务对象享受优质福利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全州各福利服务机构要以行风创建活动为契机,努力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我州福利机构行风建设水平同时希望州福利院再接再厉,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