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颁布会议召开
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12月19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颁布施行电视电话会议在州人民政府西楼2号会议室召开。州委副书记杨华昌,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章海、潘玉凤、唐斌、杨秀锡,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姜学东,州政协党组成员吴仕伦出席会议。会议由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石干昌主持。
会上,石干昌宣读了《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的决议》和州人大常委会公告;州交通运输局负责人作了发言;潘玉凤、姜学东作了讲话。
最后,杨华昌指出,《条例》的颁布实施是黔东南州交通法制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在黔东南州交通法制建设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规范农村公路工作,将极大地促进黔东南州农村交通公路事业的发展,实现农村交通事业的新跨越。
杨华昌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广泛宣传《条例》各项规定,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纳入“六五”普法教育内容,纳入各级干部年度普法考试范围,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掀起学习《条例》的热潮;二是要强化监督,确保《条例》得到贯彻执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好《条例》的要求和各项政策措施,建立促进农村公路发展长效协作机制;三是要以《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创新思路,整合资源,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健康发展;四是要将农村公路建设和推进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旅游业发展结合起来,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