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建言村级公路规划建设 留言获省长回应
人民网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韩月)近日,有丹寨县网友给贵州省省长留言,对村级公路规划建设提出建议,“加大一些投入,在村级公路每隔一定距离把路面稍修宽一些,有个让车处,使两车在这个地方能相让,使车辆能顺利通行。”昨日,丹寨县人民政府发来公开回复,介绍称2011年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下达给丹寨县通村油路(水泥)路128.1公里,现已实施完成通村水泥路(油路)73公里,瓦厂村等15个行政村通了水泥路(油路),正在实施乌仲等6个行政村55.1公里的通村水泥路(油路),预计今年4月底全部完成。
【网民留言】
答复意见:
2011年黔东南州交通运输局下达给丹寨县通村油路(水泥)路128.1公里,现已实施完成通村水泥路(油路)73公里,瓦厂村等15个行政村通了水泥路(油路),正在实施乌仲等6个行政村55.1公里的通村水泥路(油路),预计今年4月底全部完成。
项目任务下达后,根据《贵州省通村油路改造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黔交建设〔2011〕49号)的有关技术标准,在实施通村水泥路(油路)项目前,对全部的项目进行了测量和设计,在设计中对通村公路主线路都严格按路面宽4.5米进行施工,公路沿线设置了错车道;对断头路且居住户数少的村寨按路面3.5米宽进行施工,水泥路面工程完工后将对路基进行护固,使路基宽达到4.5米以上,满足车辆错车的要求。项目完工后,将对所有的项目按照技术标准进行严格的验收。
感谢你对家乡的交通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丹寨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网民留言】
答复意见:
在收到你的留言后,石阡县人民政府的相关领导非常重视,对你孙女的病情十分关注,立即责成县合管局、民政局、信访局等部门组织调查核实。经调查,你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你孙女的病情虽在进一步的确诊之中,但你的家庭确因其疾病带来了困扰,我们表示深切的关注和同情。鉴于你的具体情况,我们有如下建议:
一、按照我县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政策,如果患者家属选择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则按铜地卫发[2011]172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即直接与医院联系协商如何给患者垫付费用报帐。如果你选择在重庆医科大治疗,我县可以按80%的最高补偿政策补偿30万元,待你孙女的检查结果出来后根据情况派专人直接去与院方协商,采取垫付报账的方式,最高可补偿30万元。因此,建议你及时与县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联系,及时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及时得到帮助。
二、患者医疗费用在新农合补偿后的部分(即剩余的20%),可由民政医疗救助体系再次解决部分资金。建议你及时咨询县民政救助部门了解相关政策。
你的相关情况,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已经有所掌握,请你随时与该局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情况,以使该局掌握最新情况,及时提供帮助。
衷心祝愿你孙女早日康复!
石阡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