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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遗产三代人对薄公堂 情与法为何如此纠葛

 

    本港讯 (记者 廖强)11月10日上午,凯里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特殊的遗产纠纷案,外甥女文荣、罗琳状告亲舅舅罗明光侵犯了自己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庭审中两原告的外婆、80岁老太太蒋瑛泪洒法庭,上演让人动容的一幕。

 

    据悉,罗明英与丈夫于1993年离婚,其间,原告文荣判给父亲抚养,原告罗琳则跟着母亲罗明英。今年2月19日,罗明英因患癌症病故,留有遗产有一套47.28平米的房子,家具若干,抚恤金12960元。在罗明英重病期间,罗明光经罗明英委托出售了她的房屋等财产,两原告质疑此举侵犯了她们的继承权等,遂将罗明光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双方各持一词,展开了激烈的争辩。两原告说,舅舅处理掉了母亲留下的财产,没让她二人参加,属于侵权行为。舅舅还把原告罗琳赶出家门,造成其无家可归。此外,长期以来,两原告对母亲尽到了赡养义务。

 

    被告方则认为,出售房屋是受罗明英委托进行的,得到的款项也由罗明英本人签收并用于治病,根本不存在侵权。此外,罗明英为感谢母亲蒋世莲在其病重期间一直照顾她,因而,立下书面遗嘱,自己财产由母亲继承。被告还提到,在罗明英重病期间,两原告不管不问。原告罗琳虽与罗明英住在一起,可整日不在家,并两次离家出走,直到罗明英去世也没回来。

 

    庭审中,法院将两原告的外婆、80高龄的老人蒋世莲列为了第二被告。老人在进行法庭陈述时出现了令人动容一幕。老人说:“我女儿病重期间,一直都是我在照顾她,期间我去找过罗琳,告诉她你妈妈快不行了,你回去看看,可她说:‘我还没有玩够。’到后来罗明英快不行了,把我叫到身边,对我说:‘妈,女儿可能要先走了,我死后剩下的财产全部都留给你养老,也算是女儿尽孝道了’……”说到此处老人当场洒泪,法庭内沉静了,不少人低下了头。

 

    本案审到最后,控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蒋世莲将原告罗琳的户口本、家具等财务返还给原告方;罗明英死后留有抚恤金、出售房屋的尾款共两万余元,现由蒋瑛保管,蒋瑛从中拿出一万元交给原告王玲。该案由此宣布告一段落,可是被告罗家人表示,以后不会再和文蓉、罗琳有任何的瓜葛,血浓于水的亲情到此算是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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