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 公捕公判大会麻江召开
本港讯 (记者 李丽娟)近日,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麻江县人民法院、麻江县公安局联合在麻江县汽车站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对一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分子进行了公开逮捕和宣判。
公捕公判大会由麻江县人民法院院长尹贵贤主持。会上,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夏景卓作了重要讲话;麻江县司法局副局长周剑作法制宣传讲话。同时麻江县公安局对罗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逮捕;麻江县法院对李某某、田某某等四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2009年8月3日凌晨,李某、田某某、李某某潜入县武装部实施盗窃,犯罪嫌疑人撬门进入财务室,盗得军用枪支(五四式)一支、子弹70发、军用望远镜一副和现金200元。在盗窃过程中被民兵连长龙再军发现后,李某某用随身携带的催泪器向龙再军喷射,致使龙再军无反抗能力后与同伙逃跑。次日,三人在雷山县城被抓。经审理,李某、田某犯盗窃枪支弹药罪,犯罪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李某某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对故意杀人犯龙廷帮进行公开宣判。龙廷邦,男,1979年出生,麻江县下司镇人, 2005年以来,龙廷邦多次向同村姑娘龙某某求爱,屡次遭到拒绝后,怀恨在心,并多次威胁龙某某。一天夜里,龙廷帮带着准备好的匕首和手电筒进入龙某某的房间,看见龙某某已经入睡,就用匕首向龙某某颈部猛刺两刀,导致龙某某失血过多休克死亡,事后,还对被害人龙某某的尸体进行奸淫。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一、二审裁决,判处龙廷邦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会后,龙廷邦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此次公判大会集中体现了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打击各类犯罪信心和决心,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国家、集体、公民挽回了损失;为受害的人民群众讨回了公道;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的平稳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