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金芦笙”民族器乐大赛章程
一、总则
第二届“金芦笙”民族器乐大赛是由中国音乐家协会普通高校音乐联盟、中国音乐家协会创作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表演艺术委员会、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音乐创作》编辑部和贵州省中共凯里市委、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全国民族器乐赛事,旨在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器乐的发展、加强民族音乐爱好者的交流、展示民族音乐表演者的风采。
二、组织机构
1、比赛设大赛办公室,负责组织比赛的日常工作,处理与比赛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电话:010-84921442、010-84921443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65号中间建筑1区310室
联系人:邵凡珂
EMail:305160115@qq.com
2、根据比赛评选工作的需要,由比赛组委会聘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委会。
3、比赛网站为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www.chnmusic.org。
4、比赛设报名办公室,负责此次比赛的一切报名工作。
报名电话:010-84921442、010-84921443
三、报名参赛流程
全国45岁以下、15岁以上的民族器乐的演奏者均可参赛。
1、初赛报名费为100元/人。决赛报名费为300/人。
2、报名日期:2010年12月1日——2011年1月26日。
3、报名方式:分网上报名、单位集体报名两种:
网上报名:参赛选手请到中国音乐家协会官方网站 www.chnmusic.org相关版块在线填写报名表,按照报名表的要求正确填写各项信息,大赛组委会确认后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一个带有参赛号码的电子文档;请参赛选手自行保管,参赛时将作为唯一参赛凭证。
单位集体报名:参赛选手请到各单位负责老师处报名(填写报名表,交电子相片),由各单位负责老师统计报名情况并将报名表和电子相片在2011年 1 月26 日前汇到大赛报名办公室,组委会将统一发送参赛证到各校负责老师处,请参赛选手到负责老师处领取。
四、比赛日程
1、初赛阶段:2011年2月19日
2、复赛阶段:2011年2月20日
3、决赛阶段:2011年2月21日
4、颁奖晚会:2011年2月22日
五、类别、奖项、奖金设置
1、本次比赛设置四个类别(吹打类、弹拨类、拉弦类、原生态芦笙类 )
吹打类包括:笛子、箫、埙、唢呐、笙、碰铃、板鼓、堂鼓、缸鼓、铜鼓、排鼓等;
弹拨类包括:古琴、古筝、琵琶、柳琴、月琴、阮、三弦、扬琴等;
拉弦类包括:二胡、京胡、板胡、马头琴、革胡、高胡、中胡等;
原生态芦笙类:芦笙、改良芦笙。
2、本次比赛每一类别奖项及奖金设置为:
吹打类、弹拨类、拉弦类
一等奖:2名;5000元;
二等奖:4名;3000元;
三等奖:6名;1000元
优秀奖:10名;500元
原生态芦笙类:
一等奖:1名;5000元
二等奖:2名;3000元
三等奖:3名;1000元
优秀奖:8名;500元
六、荣誉
本次比赛各类别一等奖获奖选手可按“金钟奖”赛制,不用参加当年比赛的第一轮比赛,直接由中国音协普通高校音乐联盟推荐进入下一轮比赛。如当年“金钟奖”没有设置选手获奖器乐的比赛,其参加“金钟奖”赛事的资格可以顺延有效;
本次大赛各类别进入决赛的选手均获指导教师奖;
本次大赛设组织奖;
每届“金芦笙”决赛各类别排名前三名的选手可直接进入下一届“金芦笙”比赛的复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