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劣质习酒 消费者获赔2000元(图)
5月16日,消费者杨某到三穗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于5月16日上午在八弓镇金穗路禹某门市花费810元钱购买了一件(六瓶)十年陈酿五星习酒,开盖品尝后发觉口感不对,而且感觉酒精浓度低,疑是假冒劣质习酒,要求经营者退还购货款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
三穗县工商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会同习酒公司打假人员对消费者杨某购买的六瓶五星习酒进行了检测,结果为六瓶中有五瓶习酒是假冒的,只有一瓶是该厂生产的合格产品。执法人员对杨某购买的五瓶涉嫌假冒五星习酒依法扣留,并组织经营者禹某和消费者杨某进行了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经营者禹某退还消费者杨某购货款675元,赔偿消费者杨某人民币1325元,共计2000元。
目前,经营者禹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邓炉生 杨荣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