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月也”入选国家“非遗”
国务院近日面向社会公布了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黎平县申报的“月也”非物质文化遗产精华作为民俗项目类别成功入选。
据悉,黎平县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的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保护、传承和管理工作。侗族 “月也”,意为集体游乡做客,是侗乡的一种社交习俗。侗族某一村寨的男女青年按约定到另一个侗寨做客,期间要举行赛芦笙、对歌等活动。以春节期间的“月也”(也称“也哼年”)最为盛大和隆重,“也哼年”一般由歌队、芦笙队、侗戏班组成。芦笙队在走村串寨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场合吹奏不同的曲目,包括过寨曲、通报曲、进寨曲、拦路歌、开路歌、祝福歌、告别曲等。
(周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