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被绑架 黎平警方赴湖南解救被绑人质
2011年7月9日14时许,黎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称岩洞镇新洞村周某某因债务关系,被几名湖南人带走,下落不明,绑匪称三天之内筹集六万元赎人,否则,将人质带入深山挖煤。
接警后,刑侦大队迅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专案组一方面加紧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分析案情;另一方面,安抚受害人家属情绪,并针对受害人周某某曾打来电话,让其妻子尽量稳定嫌疑人,必要时可以先汇一部分钱过去,为解救人质争取时间。
由于没有得到嫌疑人的具体信息,案件的侦破和人质的解救逐渐进入僵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受害人家属愈发紧张,民警亦坐如针毡。受害人妻子此时又传来一个消息,周某某发来信息,称被关在湖南省凤凰县新辉国际酒店对面一个宾馆的306号房内,案件的侦破因此迎来转机。
获悉受害人周某某的信息后,专案组立即赶赴湖南省凤凰县。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民警找到受害人提供的街道。因凤凰县为旅游胜地,游客众多,人员复杂,且新辉国际酒店对面是一大片家庭式宾馆,紧密相连,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民警着便衣进行逐一摸排。经过排查,一家名为“影视城宾馆”的服务员反映,7月8日傍晚,曾有几名男子在该宾馆开了306号房,并且至今还在住宿,经分析确定就是周某某被绑架的地方。此时已经凌晨1点钟,专案组分析房内人员可能已经入睡,便闪电破门而入,迅速控制房内相关人员,成功将周某某安全解救。
经查,周某某因拖欠犯罪嫌疑人杨某(湖南省凤凰县人)一万元钱,杨某多次讨要未果,遂邀约朋友杨某(已抓获)、李某、李某某(已被抓获)、裴某到黎平对周某某实施绑架。
2011年7月11日犯罪嫌疑人杨某、李某某被抓获归案。经审讯,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周志光 韦俊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