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一女子谎报警情被行拘10日并处200元罚款
近日,雷山警方及时查清一起蒙面抢劫假警情,警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对范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200元罚款处罚。
9月20日,雷山县丹江镇一女青年范某某到县公安局报案称,19日17时许,某人在丹江镇某小区被两名20岁左右的青年男子蒙面拉上面包车,抢去一台数码相机。接到报案后,雷山警方局迅速开展专案侦查,在排查案情中有群众证实这时段未发现可疑车辆,通过调取“天网工程”视频监控系统进城、出城车辆进行排查,未发现可疑车辆,排除被抢劫,可能另有隐情,是一起谎报的假案。
侦查员再次回访报案人,经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范某某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承认自己谎报了假案。范某某到凯里与前男友约会,不料被其女友发现,范某某为了不让现男友起疑心,便编造谎言被他人抢劫并拉到凯里,醒来后发现在凯里市金泉湖边来欺骗男友,为使男友相信谎言,范某某到公安机关报了假案。(吴超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