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一在建工程违反消防法规领罚10000元
12月1日,天柱县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施工镇远县鸿盛旺角金街1#、2#、4#、5#、6#楼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因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被消防部门依法处以10000元罚款。
连日来,镇远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深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专项行动,在排查整治中,发现镇远县鸿盛旺角金街1#、2#、4#、5#、6#楼建设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这一行为违反了《贵州省消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针对检查情况,监督检查人员当场填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向天柱县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为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整治火灾隐患,依据《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镇远大队依法对天柱县三星建筑安装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处以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张正特 黄其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