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开展打击利用托运寄递销售假劣药品专项检查
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根据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州邮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利用托运、寄递渠道销售假劣药品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办[2011]48号)文件精神,以及《打击利用托运、寄递渠道销售假劣药品检查方案》的要求,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州邮政局开展了对全州寄递药品的专项监督检查。
抽查了黎平、榕江、天柱、凯里等四县市。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检查邮政局营业部、快递公司、货运站、物流公司共15家,其中邮政局营业部4家,快递公司9家,货运站和物流公司2家,立案查处1件。检查现场发现11家公司有收寄、运输药品的情况。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寄递行业对药品的收寄信息登记不够完善,对药品在运输过程中所应具备的储存条件知识知之甚少。
寄递目前是假药销售的主渠道,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行为,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对货运站和物流公司的管理。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邮政部门要加大打击寄递假劣药品的宣传力度,对属地的邮政、快递公司、货运站、物流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引导,让他们了解和掌握药品的贮藏、运输的相关知识,消除药品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