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批准擅自占地 九家企业被罚款40万
本港讯(记者 潘光银) 三穗县九家外来投资企业,无视法律法规,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在当地引起了极坏的影响。11月22日,黔东南州国土部门向媒体通报了对该九家企业的处理情况。通报称,黔东南州国土资源局对这起在黔东南州影响较大的土地、矿产违法案件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共对该九家企业处以40多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2005年1月至8月,外来投资商在三穗县陆续建立了九家钒矿厂。遭到查处前建成八家、在建一家。分别为三穗县鑫达钒业公司、三穗县佳能钒业公司、三穗县东明钒业公司、三穗县民峰钒业公司、三穗县恒峰公司、三穗县金元矿业公司、三穗县鑫盛钒业公司、三穗县兴隆五氧化二钒厂等。这些企业多数已经建成投产,因非法占用土地,分别于2006年9月、10月被责令停止了非法用地行为。
经查,上述企业用地违反土地利用规划、用地未经有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