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据天柱县政府办 今年10月,天柱县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机关单位的工资全部纳入财政直接支付,标志着该县全面完成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和推进工作,实现县属财政全额及差额拨款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制度。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财政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天柱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按照“总体规划、稳步推进、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不断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由局部到全局,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2008年,该县开始筹备国库集中支付准备工作,2009年3月对该县第一批10个试点部门、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在试点成功基础上,2009年9月该县第二批21个试点部门、单位顺利上线。今年10月该县对剩余65个部门、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截至今年10月底,该县通过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96个部门、单位共发生支付业务1931笔,累计金额1016.8万元,其中直接支付879笔,金额为608.1万元,占总支出的59.8%;授权支付1052笔,金额408.7万元,占总支出的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