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四措施营造工程建设领域和谐市场环境
天柱县注重发展环境创优工程软环境建设,强化措施着力打造诚实守信、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
一是优化审批监管权力。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清理规范监管程序,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权力界限和责任,完善决策失误纠错机制,有效杜绝各方利益主体法制意识不强,违规操作,部门监管不力,审批效率不高的现象,目前该县已审批项目118个,在建项目63个。
二是强化信息公开制度。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及时公开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主管和监管部门的权限和责任,扩大项目公开领域,进一步充实平台信息,坚持从严监督检查,要求检查信息内容完整规范、真实有效,截至目前,已公开了203条信息,基本信息有182条,从业信息有16条,不良行为有5条。
三是拓宽有效监督渠道。注重发挥舆论、群众和社会三方面的监督作用,切实做好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及时受理信访举报,加强对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因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导致违规问题发生,要严肃责任追究。
四是建立信用奖惩制度。以信息平台通报内容为基础,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健全市场准入和清出机制,广泛在利益主体之间开展相互监督,对守信企业进行有效奖励,对失信企业进行从严惩治,目前为止,已对4家企业发出了黄牌警告。
(供稿:天柱县环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