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讯(特约记者 刘雕偶)锦屏县河口乡中仰小学51岁教师姜齐光,因涉嫌对16名小学一、二年级女学生多次实施强奸、猥亵,于11月22日一审被判处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姜齐光先后42次强奸12名女学生、35次猥亵16名女学生,在短短的1年多时间、3个学期内累计作案多达77次,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记录其罪恶的一审判决书长达26页、约2.7万字。
被告人姜齐光任班主任兼科任老师的班级共有女学生19名,从2002年9月开学后不久,一直到2004年3月案发,他对该班女学生的非人摧残达到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地步。19名女生中,仅有3人幸免于姜的魔爪。
编辑:姜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