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要告别暧昧关系 “情夫”执刀砍“情妇”
本港讯 (特约记者 刘荣廷)“情妇”要求断绝暧昧关系,“情夫”执双刀砍“情妇”及其丈夫。3月16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龙某某故意伤害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判决,被告人龙某某获刑二年。
法院审理查明:三年前开始,被告人龙某某与被害人吴某某有着不正当的关系。后来由于自己小孩长大成人,吴某某决心摆脱与龙某某的这段不正当的关系,断绝与龙某某的往来。龙某某认为吴某某在欺骗自己感情,由此怀恨在心。
2005年11月12日9时许,龙某某以“吴某某要叫人来打自己”为由,带上一把铁柄菜刀和一把水果刀在锦屏县三江镇排洞村开宪冲路段上对吴某某实施恫吓和要挟,吴某某的丈夫欧某闻讯后,便拉龙某某公安机关处理,遭到龙某某的拒绝。在拉扯中,被告人龙某某手执菜刀对准倒在地上的被害人吴某某的头部砍数刀,菜刀被抢后又持水果刀对准被害人吴某某的颈部割划;被害人欧某在劝阻中,左手背及手指被被告人龙某某砍伤。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吴某某、欧某二人的伤情达轻伤。
(编辑 姜秀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