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坠下一“黄金窃贼” 群众“瓮中捉鳖”
本港讯(特约记者 刘荣廷)一窃贼盗得货后,正欲逃离,不料高空坠下,被群众当场抓获。2006年4月4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龙某某盗窃一案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龙某某获刑二年。
二00六年二月十二日,被告人龙某某通过踩点观察,见某一机关宿舍三楼一住户门窗未关后于次日凌晨2时许,攀爬该宿舍楼梯管道,翻窗进入该住户,用起子撬开衣柜下面抽盒将总价值近9千余元的黄金及黄金等饰品盗走,被告人龙某某盗窃得走后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失主发觉,在逃离现场过程中不慎跌至一楼,被群众当场抓获。
现赃物被追回发还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