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遭侵权 词作者欲告《白狐》演唱者
金黔在线讯 12月23日,贵州科达律师事务所律师任和琪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近日将代表委托人——《白狐》歌词原创作者孙红莺向侵犯孙红莺著作权的湖北歌手陈瑞致律师函,要求陈瑞立即停止《白狐》歌曲演唱和词作者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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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莺说,《白狐》歌曲能在全国走红,这是她没有预料到的,但随之而来,《白狐》遭遇接二连三的侵权出版,到目前,《白狐》歌曲作品有10多个不同版本。作为词作者的玉镯儿却没有拿到一分稿费,甚至有时候连署名权都没有。更让她想不到的是今年8月,她又遭遇了更无奈的抄袭侵权。歌手陈瑞,在签约北京鸟人艺术公司后,正式出版了一版以陈瑞为词作者署名的《白狐》。孙红莺坦言,客观上讲,是歌手陈瑞用她悲情、忧郁的歌声演绎了这首歌。《白狐》能在全国走红,与陈瑞的演唱分不开。但陈瑞抄袭了她的作品并署上自己的名字,这种作法已经严重地侵犯了她的著作权。
孙红莺告诉记者,《白狐》歌词她当初曾授权给曲作者枫林使用,但后来,枫林(真名李旭辉)和陈瑞与北京另一家公司签约,却没通知孙红莺,与该公司签的协议也不给孙红莺看。后来再签约鸟人公司,也把她冷在一边。孙红莺一气之下,便把这首歌词以30000元的价给卖给了另一家公司——北京飞旗公司。孙红莺在卖这首歌歌词之前曾告知鸟人公司老总,但鸟人公司以为孙红莺骗人,无动于衷,没有予以理睬。飞旗公司的人是专门从北京坐飞机到贵阳,再转车到
据孙红莺介绍,她的《白狐》歌词被北京飞旗公司卖了以后,从法律上陈瑞就无权再唱原来的歌词了,于是陈瑞将她的原词稍作修改后,署上了自己的名字。但新版《白狐》歌词的内容、主题、情节、句式、结构甚至很多词都相似、雷同。2007年10月12日,陈瑞版本的《白狐》EP最终由北京鸟人艺术推广公司制作,中国音乐家音像出版社发行。2007年11月25日,湖南邵东县举行全国“2007首届家居生活名品暨房产交易会”,陈瑞在开幕式上演唱了她作词的新《白狐》。今天,陈瑞版的《白狐》MV已在内蒙古电视台和湖南雪碧音乐排行榜等电视台公开播放。陈瑞版《白狐》问世后,立即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原创音乐人都支持孙红莺,而陈瑞的“粉丝”却都支持陈瑞。有不少陈瑞的“粉丝”到孙红莺的网站留言,百般谩骂,说玉镯儿“想出名想疯了”,并威胁孙红莺。
“看到自己的心血结晶被如此肆无忌惮的抄袭,看到《白狐》一词的尊严被如此践踏,我很心痛。我曾在论坛上质问陈瑞为何如此,但陈瑞说她不是抄袭,她是在法律容许的范围下重新填的这个歌词。”孙红莺说,“发生这样的事情,作为一个作者,真的很心痛。我是出于无奈才想到起诉陈瑞的。”
任和琪告诉记者,陈瑞侵权已成事实,孙红莺起诉陈瑞,是用法律捍卫自己的署名权,这场“官司”不久就可以进入实质性阶段。
作者: 沈仕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