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核心区产业主干道道路工程(K8+300——K9+990)段项目招商公告(四)
为进一步加快黔东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促进黔东新城建设步伐,镇远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BT模式建设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核心区产业主干道道路工程(K8+300——K9+990)段,现就该项目招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核心区产业主干道道路工程。
二、规模及主要内容
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核心区产业主干道道路工程(K8+300——K9+990)段长度1690米,设计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投资总额约4713万元。
三、投资建设模式
采取BT方式进行招商建设。
四、回报方式
(一)县政府分年度付清投资方项目建设资金,工程投资额以决算审计结果为准。
(二)县政府用土地与投资商质押,土地价值以评估价为依据。
五、项目总投资及造价控制
1、建设项目总投资由施工图预算价、征地拆迁补偿费、 重大设计变更投资组成。
2、施工图预算编制
根据《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最新《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基准条件控制,工程造价不下浮,最后以审计结果为准,材料以最新公布的市场材料价格作为依据,市场材料价格调差上下8%以内不作材料调价。
六、建设项目保证金
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核心区产业主干道道路工程(K8+300——K9+990)段建设项目需按项目总投资的20%缴纳保证金,待道路路基建设完工验收后予以返还。
七、建设项目质押方式
建设项目质押用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区核心区城市主干道两侧规划红线内成熟的等价值土地进行质押。
八、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
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原则上按5:3:2的比例进行支付,三年内结清,第一年支付50%,第二年支付30%,第三年支付20%。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建设方在相关项目建设期内产生的税收收入缴入县级国库后,县政府同时拨付作为园区建设项目工程款。
九、建设项目回购方式
1、建设项目回报率为项目总投资的10%,并在完工验收合格后回购期为三年。
2、建设项目保证金在建设期内按同期人民银行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3、超过回购期的工程款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加年2%的资金占用费支付,直至回购完毕。
4、在回购期内如需出让质押土地,所得质押土地出让收益用于支付建设项目工程款,其余不足质押物用与金额同等价值的土地另作质押。
十、择优条件
对参加报名的投资商按以下条件择优选择(总分100分计算):
1、以工程回购期年限最长的优先(40分)。
2、以保证金高于政府规定标准的优先(30分)。
3、在回购期内的利率最低的优先(30分)。
十一、报名时间
报名从2011年2月21日至2011年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十二、报名地点
黔东南州欣黔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镇远黔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一楼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0855—5828456
何国龙 13638077015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