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号:李 杰——雷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11号:李杰
李杰,男,1966年生,苗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雷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先后担任该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永乐人民法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民事审判一庭庭长。1995至1999年连续五年被该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1年、2005年、2007至2008年度被该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01年被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州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2002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2000-2001年度“人民满意的好法官”;2005年被县委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干部;2010年1月被省高院授予“司法为民好法官”记个人三等功1次;2011年被州中院评为“先进工作者”等诸多殊荣。李杰在平凡的岗位上,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