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视频-图片-专题-人才-求职-招聘-房产-本地通-购物-旅游-景点-百姓呼声-消费指南-黔港推荐专题-互动圈圈

民警可以随便打人 的哥还手就是袭警么

  • 在线投稿 投稿信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投稿QQ:449315
  • 时间:2009-11-18 9:53:33 来源:红网

 



(资料图片)

 

    15日,一的哥拉着三名乘客前往深圳宝安机场,三名女乘客中有一名民警,为了多出的17元的士费发生争执,女民警扇了的哥一耳光后,的哥也闪扇了女民警一耳光。女乘客掏出警官证,称“我是警察”,并指责司机袭警。(11月17日《成都商报》)
  

  

    故事到此并没有结束,更雷人情节还在后面——
  
  

    事情发生后,机场派出所民警赶到并将两人带往派出所。派出所民警希望的哥能道歉和解处理。但的哥的道歉遭到了女民警的拒绝。20分钟后,女民警对的哥说:“20号之前我要办丧事,20号之后,用一条腿来换回你打我的一耳光。”
  
  

    我至今都弄不明白,这位不可一世的女民警为什么要用一条腿来换回被打的那一耳光。为什么不是一只手,或者是别的什么?我们知道,黑社会要收拾谁,一般是弄掉他的一只胳膊或者一只脚什么的,可这位女民警居然选择了一条腿,不知是出于什么考虑?我真的希望,她这么说,是由于挨了的哥一巴掌,一时气不过而说的气话,千万别弄成真的。否则,警察的形象就太可怕了,比黑社会还骄横跋扈!
  
  

    我的担心其实一点都不多余。你看,为了17块钱,这位女警可以随便扇人耳光。而当别人也给她一耳光的时候,她就声称要卸掉别人一条腿——这明显不平等嘛!凭什么你可以随便打别人,别人就不能以牙还牙?凭什么你的一个耳光,就得别人的一条腿来冲抵?也许,在这位女警看来,警察就高人一等,警察打人,天经地义。而别人打警察,就罪该万死?
  
  

    幸亏她急着要办丧事,的哥的那条腿才有可能保留到20号之后。也幸亏她当时没有随身带枪,否则,那的哥还不成了她的枪下鬼?
  
  

    说到警察,人们往往习惯把它和“人民”连在一起,称之为“人民警察”。人民警察戴着国徽的帽子,穿着威武的服装,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其职责之一,就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如此崇高的职责,原本需要具备一定素质的优秀人员来承担,谁愿意把“人民警察”的形象与一个动辄扇人耳光和叫嚣“用一条腿来换回你打我的一耳光”的泼妇联系在一起?不能想象,当这样的人身着警服,代表国家去执法,能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更不能想象,如果遇到危险,她会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站出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不错,警察也是人,也有着八小时之外的私人活动空间。当他脱去警服走进商场的时候,他就是一名普通的顾客,当他乘坐的士的时候,便是一名普通的乘客,丝毫不比别人特殊,也不应该有丝毫的特权。既然如此,我不知道,这位身着便装去办丧事的女人,何以在打人并被人还击之后,还好意思掏出警官证,称“我是警察”,并指责司机袭警?警官证并不是护身符,更不是特权的象征。以警官证来虚张声势,吓唬百姓,只能给警察丢脸,侈谈什么“袭警”!从这位女警的言行中,不难看出,警察队伍中不乏拉大旗作虎皮的滥竽充数者,这种混迹于执法队伍,带着莫名其妙的优越感,在群众中作威作福的人,如果不加强教育,端正其思想,提高其素质,必然会成为警察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符玉瑶)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尚无数据
我要评论】 【我要订阅】 【我要投稿】 【我要纠错】 【字体: 】 责任编辑:廖强
404 error page
鍙兘鏄鍒犻櫎浜嗭紝涔熷彲鑳芥槸鎮ㄨ緭鍏ョ殑缃戝潃涓嶅銆傝灏濊瘯璁块棶棣栭〉
网友评论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
数据载入中,请稍后……
分类信息
新闻图片推荐
404 error page
鍙兘鏄鍒犻櫎浜嗭紝涔熷彲鑳芥槸鎮ㄨ緭鍏ョ殑缃戝潃涓嶅銆傝灏濊瘯璁块棶棣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