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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隔离”办法虽笨 可聊胜于无(图)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

 

本港评论 廖强

 

    从今年开始,重庆市法院将全面推行法院领导干部“单方退出”机制,其配偶或是子女不能再从事律师职业,或者配偶子女继续当律师,则本人要辞去领导职务。重庆市高院院长钱锋对媒体表示,确保司法公正,“最好也是最笨的办法就是物理隔离”。(《重庆晚报》 1月13日)

 

    “法院领导干部其配偶或是子女不能再从事律师职业,或者配偶子女继续当律师,则本人要辞去领导职务。”不可否认,这确实是个大胆且新颖的制度,为保证司法公正的出发点也无可厚非,的确称得上是“最好也最笨”的办法。

 

    说它笨,是因为这完全是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首先,在司法腐败的双方或多方主体中,可不仅仅限于法院干部和律师,在法官和检察官之间,司法、执法以及行政机关之间等等都可能衍生出司法腐败。而司法部门官员的贪污受贿问题,更加不仅限于法院干部和律师之间。

 

    其次,社会当中的人际关系,也绝不只是配偶和子女的关系。父母、亲戚、朋友、同学、领导、同事太多太多的社会关系可能影响到司法的公正,仅仅将配偶或子女“隔离起来”实在是杯水车薪。

 

    最后,在我国,司法不公的很大原因是司法权不能得到真正的独立。司法独立是克服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可是在中国,法院的财政受制于地方政府,司法机关更是直接由地方选举和罢免,这些因素都从客观上影响着司法独立。因此,地方政府高官的一句话,往往比任何法律都有效,这对司法权的公正与权威是一种极大的蔑视。

 

    说它好,是因为制度是可以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也需要一步步的进行。

 

    由于制度不完善,所以需要我们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不怕“笨办法”,怕的是“没办法”。重庆此举可能无法从根本上遏制司法不公以及腐败问题,可毕竟聊胜于无,饭要一口口的吃,我国的司法体系更需要一步步的完善。“司法隔离”办法虽笨,可它带给我们的经验和思考却是宝贵的,我国的法律人不妨将这个“笨办法”当作一道“开胃前菜”,从中吸取经验,从而做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顿“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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