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愤开车撞人者 根本不值得同情(图)
(资料图片:肇事车辆)
(被撞毁的警车)
◎本港评论 廖强
天津男子张义民,天津港保税区天保运业有限公司副调度员,当天上午因琐事与同事调度员李涛发生争吵后,持匕首朝李涛胸部及头部连捅数刀,随即劫持院内牌照号为“津AB-6398”的黄海牌大客车,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多条道路上冲撞碾轧,并与前来截击的警车冲撞,致9人死亡,另有包括4名警察在内的11 人受伤。(《京华时报》 2月2日)
临近春节,家家户户都盼望着过上一个团圆年,可是就因为张义民这丧心病狂的行为,一些家庭恐怕永远也过不上一个幸福、圆满的春节了。
有报道称,该次事件的诱因是因为张义民的女儿、老婆被人绑架、强奸,而他四处奔走始终没能得到满意的回复,最后导致他精神崩溃;也有网友认为,在张义民的背后一定隐含了巨大的冤情,才会让他如此疯狂的报复社会。
由于警方的调查还在进行中,事实的真相我们无从得知。可是,无论在张义民的背后究竟隐含着多么大的冤屈和仇恨,都不能成为他残杀同胞,毁灭别人家庭的理由,这样的人,不应该得到任何的同情或怜悯。
在我国,的确存在法制不够完善,部分公职人员玩忽职守,百姓遭遇司法不公的情况。可是如果每一个遇到不公待遇的公民,都以这样泯灭人性的办法发泄心中不满的话,我们的社会将变成怎样一种景象?因为自己的不幸而将仇恨转嫁到那些无辜的人身上,如果这样的行为不能得到最严厉的惩罚,肇事者没有受到全社会谴责和唾弃,那么,还会有更多的惨剧上演。
当然,我们也不能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张义民一人身上,毕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也是受害者。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制度、我们的官员能够真正做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让人们相信,法律、政府一定会给所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一份公正的答卷,那么,不会有任何人会使用这样极端残忍的方式来报复社会,残杀同胞,而这才是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的真正“法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