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发泄压力殴打7旬老人 变态!
◎本港评论 廖强
2月6日下午,一名大二女生在南京夫子庙街头逛街时,突然对着行人乱踢,尤为恶劣的是,见到一位头发花白的七旬老太后,女大学生竟然对老人拳打脚踢,老人被打得直喊“救命”。路过的一位男子当即上前制止了女大学生的行为并报警。在派出所里,女大学生表示自己与被她踢的路人并不相识,这样做只是觉得压力太大了,想发泄一下。随后,女大学生的家人赶到派出所,承担被打伤老人所有的费用。(《扬子晚报》 2月8号)
我始终想不明白,是怎样的压力会让一名年轻的女大学生对一位无辜7旬老者拳脚相加,幸亏她当时只是在逛街,要是开着车,那现场还不血流成河?
在我们年年都在高呼的的“素质教育”下,总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养尊处优、狂妄自大,在他们的心中,更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尊重,更无公德心可言,视乎全世界都应该为了他们而旋转,所有人都应该为他们而服务,遇到了一点点困难就怨天尤人、无病呻吟,且不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他们的人品就首先应该社会的质疑。
要说压力,谁没有?辛苦劳作可基本权利却始终得不到保证的农民工兄弟们有没有压力?都市中为了生存四处奔波的蚁居一族们有没有压力?为了孩子的未来省吃俭用、辛勤工作的父母们有没有压力?要是人人都以打人的方式释放压力的话,恐怕这位女大学生早就被揍的重伤不起了,那还来的闲情逸致外出逛街?
发生这样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我们的教育已经发展到了无比畸形的地步,无论是在学校还是家庭,学习成绩成为了判断一个学生是否优异的唯一标准,而人性、人格的培养早已被掷之一边,试问这样的教育下,我们除了培养出一堆有才无德的危险品外,还能获得些什么?
为了释放压力而殴打路人者,完全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处以刑罚,既然学校和家长都没有教过他们如何尊重别人,那么就让法律来告诉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