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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以回访客户为名实施抢劫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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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0-4-11 10:04:36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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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时报消息 韶关市某装修公司员工廖某以“回访客户”为名,对客户女主人实施抢劫、强奸。日前,韶关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维持浈江区人民法院以抢劫、强奸罪判处廖某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000元的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0月,被告人廖某代表某公司为家住韶关市南郊某花园的尧女士进行房屋装修。装修时,廖某得知尧某的丈夫长期在外打工,平时只有母女俩在家。

 

    2009年10月2日19时许,廖某为劫财,打电话给尧某称,时逢建国60年大庆,公司派其上门服务,对客户回访免费维修。当其进入尧某家后,装模作样地对橱柜进行检查、维修。然后就称还有客户就住在附近,到20时许才回家,要在尧家等一等。

 

    时值吃饭的时间,尧某就热情地招待廖某吃晚饭。廖某吃晚饭后,凶相毕露,强行要与尧某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对尧某进行殴打,还扬言要伤害尧某年幼的女儿。在此情况下,尧某为保全女儿而被廖某强奸,并被廖某抢走现金230元。

 

    2009年11月5日13时许,廖某携带水果刀等作案工具,再次窜到尧某住处,持刀威胁尧某,索要人民币一万元。遭到拒绝后,即对尧某殴打,造成尧某轻微伤。尧某趁其不备逃脱并报警。

 

    此后,廖某仍继续打电话威胁尧某,当廖某准备在南郊三公里收钱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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