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带未成年女儿行骗被抓 称让其学习社会经验
北京晨报消息 父亲竟然带上女儿一起行骗,事发后还狡辩称其行为并非“诈骗”。昨天,父女俩及其他涉案人员在通州法院受审。嫌疑人的大女儿在旁听席上从头哭到尾,她认为:“妹妹很无辜,如果一定承担责任的话,宁愿父亲全部承担。”
昨天上午10点,父女俩前后走入法庭,父亲表情痛苦,女儿则一直掩面哭泣。“我当时让她进公司,就是想让她学习点社会经验。我没觉得是诈骗,虽然我们是电话销售,但也有售后,如果不满意也给退换。”说到“雇”女儿来公司负责,父亲如是说。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3月,被告人孔某在通州某地注册了一家商贸公司,伙同他人以低价购进“大长今护肤品套件”、“劳士达牌金表”、“奥斯力抗疲劳项圈”,并购买电视购物客户信息及收集的虚假话术单(编造虚假理由,推销商品的方式),冒充央视购物栏目会员管理中心客户服务部和中国文化宣传中心等单位骗取他人财物。2009年4月,孔某指派其还未满18岁的女儿担任该公司日常负责人,并于同年7月20日招聘张某担任公司主任,同年6月初招聘李某、邢某等人担任话务员。
指控称,被告人孔某自2009年3月至7月间以上述方式骗取200余人共计人民币65000余元;被告人孔某之女自同年4月至7月参与骗取人民币42000余元。涉案人员后于2009年8月13日被通州分局民警抓获。公诉机关认为,涉案5人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孔某之女犯罪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由于案件涉案人数众多,法院将择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