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规定市民举报涉亚运案件最高可获50万奖励
中新网报道 记者5日从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获悉,从广州亚运会开幕式倒计时100天的2010年8月4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民众举报涉亚运犯罪线索,经过广州市公安机关核实属实并根据举报线索侦破有关案件的,举报人将获得1万元至50万元人民币奖励。
据了解,为了及时控制和消除影响亚运安全的重大隐患,确保亚运会、亚残运会在广州市顺利举办,实现“平安亚运”的目标,也为充分调动广大民众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广州市公安机关呼吁市民积极举报涉亚运犯罪线索,同时对于举报人资料将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利。
据介绍,在上述期限内,群众主动向广州市公安机关提供涉及亚运会、亚残运会重大案(事)件线索,经有关部门认定属实,在破案或处置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而规定里所指的重大案(事)件,特指暴力恐怖事件、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群死群伤恶性治安灾害事故、造成涉亚运人员及外籍人员伤亡的案(事)件等。
据悉,广州市公安局将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的作用大小,给予1万元至50万元奖励。(赖颖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