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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走错房间上错床 无奈改“嫁”他人惨被家暴

 

    中新网讯 五年前的一晚,郑某晚上走错房间上错床,与离异的林某发生关系,并由此与丈夫离婚。过后,郑某和林某同居并经营一店铺,但在日前,林某殴打郑某,让郑某的回忆拉到五年前的那个夜晚,她旧事重提,再告林某强奸了她。

    10月19日晚8时多,鲤城浮桥派出所接到郑某报警,称被朋友打伤。

    被打提旧事 再要告强奸

    民警找到郑某,只见她捂住脸,鼻子流着血。询问谁打了她,郑某支支吾吾说不清。民警告诉她,她要讲实话警方才能处理。郑某才说,刚才在店里,和她住一起的朋友用木棍把她打伤。在她带领下,民警找到了郑某提到的朋友林某。林某称,郑某是他的小工。刚才有人要买啤酒,他叫郑某送一箱,但郑某没去,他们争吵起来就动手打了她。郑某称身体疲惫才没去的,接着她指称林某在5年前强奸了她,要求他赔偿她的青春损失费。

    见他们有隐情,民警把双方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林某45岁,郑某42岁,双方都与自己的配偶离婚,并长期同居。5年前,郑某和丈夫在外地打工,她的租房与单身一人的林某房间相邻。一天夜里,郑某到外面上厕所后回房间,误入开着门的林某房间,并爬上了林某的床。当时,郑某误认为林某是丈夫,与林发生了性关系。次日,她才发现走错房间上错了床,于是报警称林某强奸了她。当地警方调查认为林某构不成强奸。过后,郑某离婚,与早已离婚的林某同居。今年初,两人搬到浮桥开了一食杂店。

    同居有感情 将办结婚证

    民警询问了当时的经过,认为林某当时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林某此次殴打郑某,该行为违法,可以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并赔偿医疗费。此外,两人不是夫妻而同居,一个说朋友关系,一个说老板和小工关系,如此对双方都不好。

    20日上午,林某和郑某来到派出所,希望民警调解处理。双方称,他们回去考虑了很久,长期同居,双方都产生了感情,决定还是结婚好好过日子。“我们马上回去补办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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