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停架空层丢失 业主把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我们的车辆两个月丢了4辆,物业公司也没有贴出公告,告知业主小心提防,只有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让他们警觉。”家住福州五凤山庄的黄先生,气愤地向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昨日,此案在鼓楼区人民法院洪山法庭开庭。
黄先生家住五凤山庄2号楼,去年11月16日,黄先生将价值3180元的电动车停在7号楼架空层。过了几个小时下去取车,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和物业多次协商要求赔偿未果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两个月四辆车被盗
物业公司未做任何解释
电动车丢失以后,黄先生先是去五凤派出所报了案,然后开始统计两个月来丢失电动车的数量。据他统计,去年的8月至10月,小区有4位业主的电动车被盗,去年10月24日晚上,就有两辆电动车同时被偷,而物业公司没有出告示,也没有任何加强防范的举措,小区的摄像头坏了好多年,物业也没有维修。
黄先生对物业公司另一个不满是,任何电动车或者机动车辆,都可以随意进出小区,物业公司既没有给业主发相关的凭据,也没有对来往的车辆进行登记。
物业公司:业主不交物业费,电动车没有放到规定地点
负责五凤山庄物业管理的省直天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许女士说,五凤山庄物业设有固定的停车场,收费合理,电动车的停车费是16元,电摩是20元, 自行车6元,24小时有人看管,但是有些业主图方便,直接把电动车停在自家楼下,造成小区电动车频繁丢失。他们和不按规定停车的业主之间,没有车辆看管的合同关系,也不清楚业主车辆到底是不是在小区内丢的,所以不负责赔偿。
丢车的黄先生,整个2010年都不缴纳物业费,而且丢的是超标电摩,无权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至于小区的摄像头,已经坏了很多年,因为维修摄像头要动用维修基金,需要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很多业主不签字,他们也没办法。更何况五凤山庄每月的物业费只有0.55元/每平米,业主不能要求物业维持低廉的价格,又要提供五星级的服务。
记者昨日在五凤山庄调查到:小区的车辆的确可以随意进出,小区内部,确实有个专人看管的停车场,里面车辆停得满满的。
律师:业主不交物业费和电动车丢失是两码事
昨天在法庭上,物业公司提出业主不交物业费。黄先生的代理律师福州元一律师事务所的黄林峰律师说,业主不交物业费和电动车丢失的案子是两码事,物业公司同样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但是这不代表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合同解除。Verdana>物业公司还提出,业主使用的是超标电摩,也没有停到规定的地点,他们不负看管责任。黄律师认为,即便是超标电摩,没有停到指定位置,但是只要属于业主的合法财产,在小区内丢失,负责业主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物业公司,就有责任索赔。
洪山法庭表示,此案不日将出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