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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考试失利迁怒男童 杀死男童后又向家属勒索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只因司法考试没有过关,加之事事不顺,“北漂族”连勇在郁闷之下,竟迁怒于在路上碰了他一下的男童刘某。连勇把刘某杀死,并向刘某的家属敲诈15万元。今天上午,连勇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在市一中院出庭受审。

 

    上午10时,刘某的母亲一进法庭,就痛哭不止。据刘母介绍,她老来得子,对孩子倍加疼爱,没想到竟遭噩耗。刘某亲戚说,刘某3岁来京,被杀时才11岁,孩子平时学习很好,也很懂事,大家都很喜欢他。对于凶手连勇,刘家只有一个态度“判死刑”。

 

    据检方指控,今年30岁的连勇于2010年11月14日17时许,因琐事迁怒于刘某(男,殁年11岁),遂将刘骗至回龙观镇其租住处后殴打。刘某呼喊,连勇唯恐事情败露,遂用绳索勒压刘的颈部,致刘某机械性窒息死亡。后连勇将刘的尸体运至沙河镇北沙河南岸边掩埋。数日后,连勇为敲诈钱财,通过写纸条、发短信等方式,向刘某亲属勒索15万元。在刘家报案后,连勇被公安机关查获,敲诈未逞。检方认为,连勇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敲诈勒索罪。

 

    戴着一副眼镜的连勇显得文质彬彬,刚被带进法庭时,刘某的家属激动得一边痛斥他,一边冲向他,而连勇则低头一言不发。在法官提问时,连勇供述说:“当时刘某撞了我后,我挺生气,但我不敢在外边欺负小孩,就把他骗到住处。一开始只是打了他一巴掌出出气,没想到他喊了起来,我一激动,就把他给勒死了。”说到这儿,连勇捂着脸哭起来,直向刘某的家属说对不起。

 

    据连勇介绍,案发之前,他事事不顺,前一天还撞了他人的汽车,思想压力很大,容易动怒,所以才情绪失控,作出错事。

 

    一中院今天未对此案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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