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犯罪团伙以住宿赠小姐为诱饵敲诈百余人
人民网济南6月24日电 在一个城市的汽车站、火车站附近,总是不缺乏这么一群人的身影:她们操着外地口音,手持各类名号的旅店、宾馆名片,跟随旅客不厌其烦地向其宣传旅店、宾馆的优越,住宿价格往往便宜得惊人,甚至还免费赠送“项目”,这样的好事,怎么不令人心动?
住宿赠“小姐” 5万元货款被洗劫一空
“需要午休吗,只要40元,40元是带小姐的,玩玩吧,别处没有这么便宜的了。”一位身穿紫色棉袄的妇女就紧追不舍,很是热情地问。今年3月,浙江人顾某来山东省临沂批发城进货,刚下车就被人盯上了,但顾某开始并没理会这位妇女。据顾某回忆,这位妇女见他不为所动,又压低声音重复数遍:想40元住宿还赠“小姐”,哪里找这么好的事。顾某经不住诱惑就跟着妇女去了车站附近的一个小区。进了房间,发现房间被隔成了三个小单间,妇女收了40元钱,领着他到最里面那个单间,说:“你进去休息吧,小姐一会就到。”
不到十分钟,果然推门进来一位年轻的女子。顾某回忆,该女子主动和他发生性关系,随后把房间门打开,将身穿紫衣服的妇女喊进来,那名妇女便向他索要床铺费、卫生费等费用共计800元。顾某拒绝给钱,说:“不都讲好价了吗,你怎么还加钱?”没想到妇女马上变脸,一副凶狠的样子对他说:“小姐都让你玩了,还想出去,恐怕没那么容易。”话音刚落,又从门外进来几个彪形大汉,还手持木棍、镐把等工具,顾某一看这个样子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落入陷阱了。那几个大汉用木棍指着对他说:“麻利点儿把钱都掏出来,老实点能免受皮肉苦,不然就把你嫖娼的事告诉你家人,现在就报警。”两个女人开始搜身,翻去了他身上的全部现金5万多元,几个人威胁他“不准报警”,给他撂下100元路费让他走。顾某回忆起来一脸悔恨,贪图便宜,却掉进犯罪团伙的敲诈勒索陷阱,落得财去空空。
半年敲诈30万 九名嫌疑人落入法网
就在顾某被敲诈勒索的某小区,警方也频繁接到求救报警。报警人大多是外地人,这些人都称自己上了当,钱财被洗劫一空,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经分析发现,这些受害人顾述的经历基本相似,都是因为相信房价低且能免费享受情色服务,才跟着拉客的妇女到附近小区民房。到房间后,服务小姐便引诱房客发生性交易,随后进来若干人以嫖娼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甚至使用暴力进行抢劫。通过侦查,警方确定这并非个人行为,而是一个有着周密部署、细致分工的犯罪团伙,以色情诱惑为手段,敲诈或抢劫他人钱财。经过一个多月的跟踪走访、调查取证、严密布控,2011年4月,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一举将张某等九人犯罪团伙破获,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据张某供述,从2011年春节过后,他和朋友夏某、刘某等人开始策划:“干点挣钱快又容易的活,”夏某提议在某客运站附近租几套房子开小宾馆,敲诈客人的钱,刘某认为:“这活挺好,我也有认识的小姐和接客的人”。三人一拍即合,各自笼络“入股的人”,随后便组成了一个有车站拉客、色情引诱、威胁恐吓、站岗望风的九人犯罪团伙。张某供述,他们在人流量大的客运总站附近的某小区租有三套房屋,以旅馆住宿的名义从客运站拉客。他们多选择外地人下手,因为“外地的旅客对临沂不熟悉,敲诈的时候好得手”,雇佣了若干“小姐”和打手,按每天70元发工资,敲诈来的钱他和夏同、刘恒等人平分。到发案时止,该团伙共敲诈旅客100人左右,从中敛财30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出门在外需谨慎,洁身自好防上当
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检察官介绍,该院仅5月份就批捕此类案件4件,犯罪手法和张某等九人团伙相似。与传统的敲诈勒索案不同,这种新型犯罪方法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先通过利色引诱被害人上当,后利用被害人害怕事发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往往是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容留卖淫罪等多种犯罪想象竞合。犯罪嫌疑人抓住被害人贪图小便宜、经不住色情服务诱惑的弱点,多选择外地人作案。
针对此类犯罪,检察官提醒广大去外地经商、谋职或旅游的人,出门在外需时刻谨慎,对过于热情地介绍住宿、餐饮或其他服务的人应保持距离,洁身自好、控制欲望,切勿贪图小便宜,从而掉入事先设好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