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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王”拖延地款久未动工 官方否认有秘密协议

 

    拖延地款久久未能动工

  据深圳东方相关宣传材料介绍,这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商业地产经营等业务的大型民营企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而拿下浦口区3个地块的3个南京子公司,注册资本则均为1500万元。

  《法制日报》记者从浦口区国土局了解到,该局与深圳东方3个子公司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时间均为2009年10月29日。以G54号地块为例,合同约定,受让人须于2009年10月29日前向出让人缴纳土地成交价款总额的30%,其中成交价款总额的15%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第2期于2010年1月30日之前缴付成交价款的40%,第3期于2010年8月30日之前缴付成交价款的30%。

  另两个地块的合同与G54号合同相似,仅第3期付款时间不一致,为2010年4月30日前。

  然而浦口区国土局资料显示,在实际的交款中,3个地块均出现了拖延现象。2010年2月,国土部网站上公开了全国9个“地王”的出让信息,G54号地块名列榜上,当时南京东方置地本应已经完成第二期40%的缴款,而实际上却分文未缴,欠款达3.24亿元。

  从缴清时间上看,G57号地块拖延近3个月,在2010年7月23日交齐;G58号和G54号则一直拖到2011年1月28日才交齐。

  浦口区国土局土地利用科科长陈道才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由于延期缴款,国土局已经根据实际拖延日期计收了滞纳金。

  在浦口区政府网站的一条新闻里,项目的开工并没有因拖延缴款而受到干扰:“2010年11月25日,位于浦口区总部大道的东方万汇城项目开工建设……”东方万汇城项目,所使用的土地即迎宾大道两侧的G57、G58号地块,而此时G58号地块土地款尚未缴清,南京东方置业尚未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证。

  然而,直到2012年1月11日,《法制日报》记者到达现场时,在喷有“东方万汇城”字样的围墙以内,仍是一片荒草。

  举报称“地王”背后有秘密协议

  高价拿地,却一再拖延交款;高调“开工”,却至今未见动静。深圳置地这个曾经的“地王”缔造者,背后有太多让人不解的谜团。

  近日,有曾经与深圳东方进行过密切合作的多名知情人士向《法制日报》记者实名举报称:“南京市浦口区政府和深圳东方串通暗箱操作,以不正当手段在事前暗中约定了土地成交价,在正常招拍挂后,政府再以‘奖励’方式将超出协议价部分返还开发商。”

  为证明自己的说法,举报人还向记者出示了两份协议书。在一份名为《项目投资协议书》上,甲方为南京浦口区人民政府,乙方为深圳东方。上面约定:“甲方承诺,2009年12月31日前在浦口区迎宾大道南北两侧各提供一幅适当地块供给乙方(深圳东方)建设城市综合体项目。上述地块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正常的挂牌手续出让给乙方”。

  而在另一份名为《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迎宾大道南北两侧的商业地块(G57、G58)双方约定协议出让底价为每亩50万元,沿山大道与花卉大道交界西南侧住宅地块(G54),双方约定协议出让价为每亩80万元。如挂牌成交价超过前约定的出让底价,甲方承诺超过土地出让底价部分的土地收益总额,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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