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力争2015年所有社区有公办幼儿园
新华网贵州频道2月13日电 《国务院关于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将优先发展贵州教育事业,到2015年力争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至少有1所公办幼儿园。
《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和利用闲置校舍改建一批幼儿园,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县镇薄弱学校扩容改造。继续办好村教学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分期分批开办“小餐桌”。鼓励偏远少数民族村寨小学开展“双语”教育。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寄宿制,支持校舍建设,配齐配好必要的管理人员,到2015年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解决小学寄宿生住宿问题。
同时,积极稳妥实施贵州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继续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国培计划”。支持民族地区教育基础薄弱县改扩建一批普通高中,扩大普通高中培养能力。支持贵州优化高等学校布局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加强理工、民族医药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院校和学科专业建设。加大对贵州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计划安排的倾斜和支持力度,支持增加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加强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增加部属师范大学在贵州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
加大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贵州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推动贵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