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德凤镇第六次人口普查实行责任追究
本港讯 (唐学章)为全面顺利完成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黎平县德凤镇制定了责任追究办法,对人口普查各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实行责任追究制。
德凤镇是黎平县县城所在地,人口状况比较复杂,普查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为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该镇党委于9月28日下发有关实行责任追究办法的文件。文件明确了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具体职责,即: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本级人口普查的首要责任人,村(居)民委员会会计、本普查区普查指导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普查小区普查员为具体责任人。文件要求,各级责任人在人口普查工作期间,必须集中时间和精力,密切协调配合,保证普查工作质量,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全面完成各阶段工作。文件还规定,凡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对全镇人口普查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村、社区,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责任人是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将按法定程序给予免职处理;责任人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将给予解聘处理;责任人是国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按不称职、待岗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