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信用社联社社员办理股权改造相关手续的通知
关于广大社员(股东):
按照上级部门对农村信用社股权改造工作的统一部署及要求,目前我社正在对社员所持股金进行清理核对,为确保股改工作按时完成,需请广大社员(股东)积极配合,持自己的股金证到原发证的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资格股转为投资股的相关手续,需填写“股金转股申请书”。持股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且有部分资格股的社员(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金证自行到原发证社进行办理。总股本金不足1万元的社员(股东)不用前来办理,
二、办理股金分红代理相关手续,需填写“凯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金分红代理协议”。请广大社员(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在凯里市信用社开立的储蓄账户存折自行到原发证社进行办理。
以上通知,望广大社员(股东)相互转告,并于2011年9月30日前到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请积极配合信用社工作,切实维护社员(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凯里市农村信用社联社
201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