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狠抓发展环境创优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效
自全州实施发展环境创优工程以来,镇远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国发2号文件精神,把发展环境创优工程贯穿于全年的经济社会建设中,狠抓环境建设不放松,各项创建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多措并举,营造宣传氛围。为使“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事事关乎发展前景”的思想理念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人人关心发展环境、人人爱护发展环境、人人改善发展环境的良好氛围。镇远县环境创优办下发了《关于营造“环境创优工程”宣传氛围的通知》。镇远县电视台、镇远门户网站、镇远报等新闻媒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开辟“镇远环境创优工程在行动”的宣传专栏,积极宣传报道该县开展“环境创优工程”的相关政策、具体做法、成功经验、先进典型。截至2012年9月30日,全县制作大型户外公益广告10块,张贴、悬挂宣传标语135条,编写工作简报69期,举办宣传专栏72期。开展专题宣传活动23次。主办“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提速转型”反腐倡廉曲艺大赛1期。各级新闻媒体共宣传报道该县发展环境创优工程相关信息230期。
二是清理行政权力,优化办事程序。该县环境创优办下发了《“四标”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并采取措施推进“四标”工作。全县共清理出行政权力事项1808项,修改优化流程 422项,修订办理条件 434项,压缩办理时限 367项,核减收费 18项,规范执法行为 884项,下放行政权力24 项,完善服务 84项。30个县直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通过镇远县广播电视台对本部门在实行限时办结制、落实服务制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共计承诺事项208项。新标准有360项纳入中心大厅受理,并纳入了电子监察范围,截至2012年9月30日,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共受理各类事项118984项,办结117983项,办结率99.16%。
三是以“岗位创标兵”、“窗口创示范”促进“单位创先进”。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1058个岗位开展“创建发展环境标兵岗位”,406个窗口开展“创建发展环境示范窗口”,85个单位开展“创建发展环境单位先进”活动并在岗位和窗口的显著位置分别摆放“创建发展环境标兵岗位”和“创建发展环境示范窗口”座牌,规范创建行为,接受各方监督。
四是严格查处损害发展环境案件,创造和谐的法制环境。目前,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损害发展环境的信访举报7件,办结3件,转立案调查4件,结案3件。进行责任追究1件2人。该县法院共受理涉企民商事案件35件,结案35件,结案率100%。
五是狠抓招商引资项目,促进“园区创一流”。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政策,对全县12个乡镇和26个部门下达了2012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范围,新整理编制了《镇远县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库》、2012版《镇远县投资指南》和招商宣传折页。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个企业、一名骨干”全程跟踪服务的机制,为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排忧解难。在项目洽谈、签约、立项、选址、环评、规划、征地及建成投产的整个过程,都严格实行一对一紧贴式服务,为外商兴办实业提供安全舒适的生活条件和良好的生产环境。截至2012年9月30日,全县共落实发展环境创优实事 457 件,引进项目56个。(镇远县环建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