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规范数字法庭运用 促进庭审水平提高
本港讯 (杨智斌) 从江县法院针对数字法庭建成不久、操作不熟练的实际情况,制定三个数字化法庭运用规范,使数字化法庭物尽其用,发挥好提升庭审水平、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首先积极开展数字化庭审技能培训。在数字化法庭建成后,组织审判人员、书记员进行运用培训,掌握数字化庭审的基本应用技能。开展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培训,要求50岁以下的干警必须过计算机操作基本技能考试关。同时举办书记员微机技能及庭审速录操作竞赛,为培养和造就一批规范型、能力型的审判服务力量奠定坚实基础。
其次积极推进网上数字化庭审直播。实现远程观摩、远程指导、网上监督是数字化法庭的三大特色。数字化法庭管理人员选择庭审过程质量较高的庭审直播到法院内部网上,便于本院干警和其他法院同行随时观摩、指导和监督,并为下一步直播到互联网上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打下基础。同时,院领导、审委会、监察室通过内部工作网对庭审进行监督检查,促使审判人员提高庭审质量,改进庭审作风。
再次积极推行数字化庭审考核制度。结合法院信息化建设大局,要求法官尽量运用数字化法庭开庭审理,提高数字化庭审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要求书记员务必掌握数字化法庭设备的使用,把数字化法庭运用情况作为审判员、书记员的考核内容,促进提升我院数字化庭审运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