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先生装修好的房子
干了十几年家庭装修的汪先生最近遇上了从业生涯中未有过的事:一房主委托他装修房子,完工后户主夫妇俩双双“人间蒸发”,留下空房和数万元装修费让汪先生干着急。
8月23日,汪先生在南宁市振宁阳光康城小区的一户新房内向记者讲述了他的遭遇。振宁阳光康城小区是个新建成的楼盘,汪先生自今年3月起就在小区内承揽家庭装修业务。3月的一天,他正在为4栋B座的6楼住户装修时,有一对40岁左右的夫妇走进来观看。男方自称陈某,赞扬汪先生手工不错,并说他们是10楼某户的业主,希望顺便也帮他们装修房子。刚开始夫妇俩说得很简单,只是要求刷刷墙,铺地板砖就行了,而且他们已买好了地砖。汪先生算了一下,觉得工程量不大,只是一些手工活,自己要出的辅料也不多,楼上楼下的也方便,就答应下来。汪先生还同意完工后结算钱,当时也没签合同。
10多天后,汪先生把工做完了。陈某夫妇俩来看了后又是一番赞扬,随后说干脆连房子的包门、鞋柜、衣柜、电视座、改水电、房间隔断等活,也一起给汪先生包工包料做。这可是几万元的活,汪先生喜出望外。但陈某夫妇说最近钱周转紧张,让汪先生先做一段后再付钱。至于签合同的事,陈某夫妇只字不提。汪先生也没在意,觉得有几十万的房子在,钥匙也在手,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装修期间夫妇俩来看过几次,对汪先生提出的工程物料报价都爽快认同。但每次谈起钱时,他们都推托说在外地做工程周转紧,过几天再说。汪先生也不好强要,只好自己先垫了两万多元的费用。
到了6月底,全部工程完工后,汪先生想通知陈某夫妇来验收结账,谁知两人的手机一直关机,至直现在也联系不上陈某夫妇。汪先生这才发觉,除了手机号码,他对陈某夫妇的其他情况一无所知。汪先生说:“我干了十几年,也遇过费用结算纠纷的,但还从没碰上装修完工后连房子都不管的,如果真一时周转不过来也可以协商啊。”
这套房子有120平方米左右,记者在现场看到,墙、地板、天花板及门窗都装修好,水电开关也装好了,只要添上必要的家俱,拎包就可入住。按汪先生提供的陈某夫妇手机号,记者拨打都提示已关机。汪先生十分苦恼,他被拖在这里无法脱身,三天两头得过来看看房子,几万元的装修费没着落,有些工人的费用他也还欠着。
小区的物业公司也十分理解汪先生的遭遇,但表示这属于汪先生与陈某之间的事,物业无权干涉。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说,物业也联系不上陈某,无法进一步提供有关业主陈某的更多信息,“我们还担心该户主拖欠物业费呢”。
法律人士指出,公民在约定经济行为时签订合同是常识,汪先生犯这种低级错误实在不该。如果房主恶意拖欠费用,并且私下将房产转让,新房主将无承担装修费用的义务,汪先生将难以收回装修费。当务之急是要保全自己的利益,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让法院保全房产的产权。汪先生表示,如果房主陈某再没消息,他将诉诸法律。
(韦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