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主"引狼入室" "看房客"劫财劫色领刑14年
一心想把房子快点租出去的王小姐怎么也没想到,由于麻痹大意竟然引狼入室、人财两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殷冬亮犯抢劫罪、强奸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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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王小姐在浦东投资买了一套三居室的住房,随即在网上发布出租信息并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不久,一名操外地口音的陌生男子打电话给王小姐,询问房子的有关情况后约定了看房时间。翌日,一名男子戴着一副大框黑色墨镜如约而至,王小姐只身一人带这位“看房客”上楼看房。
看房过程中,男子仔细查看了房间的每个角落,还询问了不少问题。1个多小时后,男子表示要去银行取钱付押金,正当王小姐转身准备开门时,男子迅速从包里取出水果刀抵住其脖子,随后又掏出预先准备好的胶带和绳子,将她牢牢绑在卧室椅子上。男子很快从王小姐的包里翻出了千余元现金和5张银行卡,并逼迫王小姐说出密码,同时用手机拍下了王小姐的半裸照。拍摄过程中,男子还对王小姐实施强奸,随后拿着现金、银行卡和王小姐的身份证扬长而去。
事发后3天,公安机关将“看房客”殷冬亮抓获。
璞萱 鲁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