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城景观湖应修建过船设施保畅通
“修建城市景观湖,充分利用水能资源,推进旅游富县是一件大好事。但是相关部门在拦河建设景观湖时没有考虑设计通航船闸,今后我们这些客运船舶如何运营?3月12日,剑河县宏伟航运有限公司10多名船员来到记者办公室诉苦衷。
自2006年三板溪水电站下闸蓄水以来,该县通航里程由原来的70公里增加到150公里,有各类船舶2000多艘,其中宏伟航运有限公司经营县城至南加航线的客运船舶达40多艘。
2011年11月,广东清远市益能电力有限公司投资3.5亿元实施剑河县城景观湖开发建设,计划在2013年底竣工投入使用。由于工程项目没有设计通航船闸,在十里长滩处拦腰塞断清水江,导致该县及锦屏县境内今后一些船舶与清水江上游“与世隔绝”,广大船员苦不堪言。
黔东南州航务管理部门相关人士介绍说,根据《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通航河流上修建闸坝,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船设施,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如果剑河景观湖不设计修建通航设施,这显然是违反相关水路法规的。
为了将水路交通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水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呼吁相关部门在修建开发景观湖的同时修建过船设施,确保水路运输畅通。(石庆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