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惠及3万余农户
雷山县自2008年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以来,通过近3年的努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目前基本完成,现正加快推进配套改革。
该县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范围的有157个行政村1303个村民小组3.1952万户农户,集体林地面积126.17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90.2%。目前,主体改革确权发证集体林面积11.1万宗122.26万亩,占集体林面积的96.9%。落实到户或经营实体的林地面积为108.29万亩,占88.57%,其中:自留山5.52万宗42.39万亩,占39.14%;责任山5.24万宗40.62万亩,占37.5%;有偿转让、租赁、联营等方式经营的集体管理山0.107万宗25.28万亩,占23.3%。林改后仍由集体管理的林地0.15万宗,面积13.97万亩,占12.43%。
(李先宏、李天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