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覆盖
7月6日,记者从黔东南州医改办获悉,截止2011年6月30日,该州16个县市政府办的210个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100%。
据介绍,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黔东南州根据之前出台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于2010年在麻江、凯里等10个县市的111个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2011年上半年又有6个县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最终实现了全覆盖。黄平、镇远两县还率先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到村卫生室。此外,基本药物已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10个百分点,直接为人民群众减轻用药负担630万元。
另据通报,1—6月全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网上采购总金额3524.95万元,基本药物销售价格下降了17.91%。 (龙江 罗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