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14个县、市文化馆被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
据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 为进一步加强对文化馆事业的管理,充分发挥文化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社文函【2011】19号)精神,文化部于2011年在全国开展了第三次县级以上文化馆的评估定级工作,依据文化部制定的各级文化馆定级标准,我州17个县级以上文化馆参加评估定级工作,评估工作圆满结束,根据《文化部关于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的决定》(文社文发【2011】52号),我州榕江县文化馆被命名“一级文化馆”,凯里市文化馆、黄平县文化馆、三穗县文化馆、天柱县文化馆、剑河县文化馆、黎平县文化馆、雷山县文化馆被命名“二级文化馆”,镇远县文化馆、岑巩县文化馆、锦屏县文化馆、从江县文化馆、麻江县文化馆、丹寨县文化馆被命名“三级文化馆”。
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是衡量文化馆建设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每4年进行一次,此次我州14个县市文化馆被命名一、二、三级文化馆,将极大的推动全州文化馆事业的发展,使文化馆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提得到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好文化馆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