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加强指导,推动三级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全省各市(州)、县、乡三级人大2011年下半年开始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指导,保证全省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完成。
(一)坚持党的领导。常委会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方面,牢牢把握换届选举的正确政治方向。一是起草好指导性文件。组织起草《中共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省委转发各地。该意见明确了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及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二是经省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三是加强检查指导。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先后赴各市、州、地检查指导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稳步推进。
(二)严格依法办事。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一是根据新修改的代表法,及时修改贵州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和履职行为。同时修改了贵州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为换届选举奠定基础。二是依法作出关于全省新一届设区的市、自治州、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关于成立铜仁市、毕节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决定。三是举办全省市(州)、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学习班,就换届选举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和辅导。四是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督促各个环节依法依程序进行,防止破坏选举的行为发生。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名。
五、以“三个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根据省委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环境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决策部署,常委会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主题,把履行法定职责和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调研和“四帮四促”活动,进一步推动作风转变,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一是围绕推动省委“两加一推”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常委会领导深入贵阳、六盘水、黔东南、毕节等地开展调研,详细了解当地工业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积极为各地加快发展提出建设性建议,协调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为加强全省社会管理与创新工作,根据省委安排,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加强立法与完善政策尽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调研报告引起省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就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予以关注落实。
二是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四帮四促”、干部下基层和党建扶贫等工作。常委会领导带领各专门委员会、各工作部门的同志,多次深入荔波、罗甸、正安、道真、兴仁等帮扶点实地调研,到农户家中走访、交谈,完善挂帮机制,帮助基层制定扶贫规划,抗旱救灾,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是加强基础性工作。拟提交常委会审议的重要议题先调研后上会,为常委会审议提供基础材料。完成了省委召开的第三次全省人大工作会议文件起草等工作。以课题形式开展贵州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制度建设研究,为食品安全立法奠定基础。召开全省地方人大工作座谈会、立法工作座谈会、研究室主任座谈会、人大系统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座谈会,交流总结经验,推动全省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贵州省委正确领导下,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团结协作、辛勤劳动的结果,是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区工委)积极协助、共同努力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望、代表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人大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好,对议题所涉及的事项调研不够深、了解不够透,提出的建议质量有待提高。人大机关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省委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
2012年的主要任务
2012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中共贵州省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以及全省人大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省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和“稳中求进、提速转型”的总基调、总目标,紧紧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依法行使职权,推动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确保立法目标任务的实现
要在继续完善经济领域立法的同时,加强社会、文化等领域的立法,努力完成本届常委会立法目标任务,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制定和修改一批法规。2012年计划安排继续审议高速公路管理条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义务教育条例、开发区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5件法规案。修改司法鉴定条例、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节约能源条例等4件法规。重新制定宗教事务条例、水土保持条例、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劳动监察条例等4件法规。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条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条例、促进供销合作社发展条例、扶贫开发条例、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流动人口管理条例等8件法规案。废止《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区工作委员会条例》。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条例、名优白酒保护和发展条例、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等25件立法项目的调研起草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常委会审议。
(二)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审议批准工作。加强对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的联系与指导。按照法制统一的原则,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和单行条例进行合法性审查,适时批准贵阳市和民族自治地方的法规。
(三)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内在要求,必须贯穿于立法活动的整个过程。在将法规草案书面征求意见的同时,通过专题调研和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形式直接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草案,要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对法规草案中专业性强、各方面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要通过立法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深入研究论证。使制定的法规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更加切实可行。要深刻认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统筹兼顾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继续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提高法规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地方性法规在推动和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进程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推动全省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努力增强监督实效,把常委会监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一)加强对预算和经济工作的监督。一要通过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听取审议2011年全省和省本级财政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1年省级决算等,督促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二要通过重点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推进扶贫开发、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工作,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工业发展,扶持新兴产业。三要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议案建议涉及的问题,重点对全省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开展视察和专题调研。
(二)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一要集中力量,上下联动,检查科学技术进步法和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跟踪监督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整改意见的落实,切实解决食品质量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要认真做好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申诉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三要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按照监督法和监督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三)切实改进和完善监督方式。一要继续强化监督议题会前调研制度,列入常委会审议的监督议题,会前都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坚持不调研不上会工作机制。二要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与工作评议结合起来,把推动改进工作与修改完善法规结合起来,把组织代表视察、调研活动与常委会的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增强监督实效。三要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办理常委会审议意见和有关问题整改意见。根据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
(四)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通过刊登常委会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记者采访和网络发布等多种形式,把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听取的工作报告及审议意见,以及“一府两院”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等,向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认真倾听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要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质量,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一)进一步发挥代表在常委会工作中的作用。起草审议法规草案和开展执法检查,要更多地邀请提出相关议案和建议的代表参加,充分吸收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内容。制定常委会立法计划、拟定常委会会议议程,要充分考虑代表所提议案和建议。要进一步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根据会议议程安排并结合代表的实际,邀请相关领域和熟悉情况的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认真吸收列席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二)进一步提高服务代表的工作水平。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为代表提供更多的信息资料。继续做好代表培训工作,认真总结代表依法履职的经验,完善发挥代表作用的保障措施。加强和改进省人大代表联络机构的工作,为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提供良好服务。
(三)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渠道。支持代表积极参加原选举单位安排的活动,完善代表小组的组织活动方式,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精心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
(四)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省十一届人大至2013年元月届满,要认真做好新一届省人大代表选举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换届选举顺利完成。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常委会要以学习贯彻全省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为动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做好本职工作。要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切实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宣传人大工作,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充分发挥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常委会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水平。继续加强与基层人大的联系,举办人大干部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大干部履职能力。常委会机关要以提高干部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和“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等活动,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好的人大干部队伍,更好地发挥集体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作用。
各位代表,新的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和人民对人大寄予很高的期望。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同心同德,开拓进取,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